每一次经过收费站,您支付的并不是一条道路。您支付的是一种租金。而这种租金,是国家自己组织起来的。
您知道吗?
您开上高速公路,是为了去度假、去工作、去看家人。您付钱。付得很多。越来越多。而您感觉“这里面不对劲”,这种感觉完全合理。
这里有数字、来源,也有这个丑闻的名称:2006年的高速公路私有化。
让我们回到这段历史冷冰冰的会计真相。2006年,多米尼克·德维尔潘政府决定将历史性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公司私有化,官方理由是减少国家债务。出售国家持股为国库带来165亿欧元。请记住这个数字,因为它代表国家实际交出战略资产的价格。
到2036年,四家主要高速公路公司的股东应获得的股息总额将达到760亿欧元。也就是说,大约是国家在2006年出售这些基础设施价格的五倍。国家以165亿欧元出售了一项资产,而这项资产将向私人买家支付760亿欧元股息。国家卖掉了下金蛋的母鸡,现在看着别人收蛋,而每一次经过收费站,都是您在付款。
参议院2020年调查委员会确认了数项本应引发全国愤怒的事实。2006年至2019年,这些公司已经获得约240亿欧元净利润。对于低风险基础设施而言,它们的收益率异常之高。很大一部分债务还被转移到特许经营公司自身。换句话说:国家以过低价格出售了战略资产,买方又部分借助该资产本身为交易融资,而用户从此承担账单。
收费公式:被加固的租金
高速公路合同规定了自动涨价机制。基础公式保证收费上涨至少等于通胀的70%。但这只是下限,而不是上限。问题就在这里。每五年,国家与公司签署计划合同:公司承诺为工程融资,国家则允许其在通胀70%之外额外涨价。
具体结果是:2000年至2006年,通行费年均上涨2.06%,而同期通胀为1.63%。也就是说,收费结构性地比生活成本上涨得更快。
审计法院早在2008年就指出了真正问题:不透明和机制增殖。通过在不同路段之间分配涨价,可以在交通最密集的地方实施更强涨价。2009年成立的用户委员会在合同更新时甚至没有被征询。
说清楚一点:这一切都由国家批准。因此,国家负有责任。我们的角色不应再是衰落的旁观者。